据统计,1-11月份,我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为166.61亿元,同比增长18.3%,增幅比前三季度回升3.3个百分点。其中,各项税收为143.7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7.9%,增幅比前三季度回升4.3个百分点;增值税25%部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40%部分和个人所得税40%部分四大主体税种共收入101.23亿元,占各项税收的比重为70.5%,与前三季度基本持平。在一般预算收入中,增值税25%部分完成31.8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9%,增幅比前三季度下降0.8个百分点;营业税完成42.0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8.2%,增幅比前三季度提高4.6个百分点;企业所得税40%部分完成19.06亿元,总量与去年同期持平;个人所得税40%部分完成8.2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9.9%,增幅比前三季度提高0.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