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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名牌战略是我省经济发展的战略选择,名牌评价工作是推进名牌战略的重要内容。为维护江苏名牌产品评价工作的正常秩序,保证评价工作的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特向申报江苏名牌产品的企业告知如下事项: 1、江苏名牌产品评价工作坚持企业自愿申请,科学、公正、公平、公开,不搞终身制,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 2、江苏名牌产品评价工作严格按照《江苏名牌产品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凡不属于《江苏名牌产品管理办法》规定的评价程序的任何活动,均与评价工作无关,对评价结果不产生任何影响。在江苏名牌产品评价过程中,省质监局和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不举办、不参与、也不委托其他组织举办与名牌评价有关的任何活动。 3、江苏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由有关的政府部门、社团组织等23个单位27个委员组成。未经许可或委托任何组成单位和个人都不能代表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借江苏名牌产品评价名义开展任何形式的活动。 4、江苏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将对初选名单公示的同时公示企业有关申报数据(包括企业的销售量、销售额、出口量、出口额、税收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5、江苏名牌产品评价由相关专业委员会按照评价细则进行。专业委员会由行业协会、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和其他组织的专家以及消费者(用户)代表组成。专家从名推委专家库中随机产生。政府部门的人员不参与评价过程。 6、企业在申请江苏名牌产品过程中,须恪守以下原则: (1)申报企业要诚实守信,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申报数据的真实、可查。相关数据按规定由市级统计局、税务局、市级以上质量检测机构等权威部门提供证明材料。其他组织提供的证明、排名不作为评价依据。 (2)申报企业要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采取请客送礼等不正当手段,干扰江苏名牌产品评价工作。 (3)企业的申请材料一律按规定的格式编制,通过当地地级市质监部门统一报送。 (4)企业的广告宣传、赞助等活动属于企业的商业活动,与江苏名牌产品评价工作无关。企业应拒绝和抵制各种以盈利为目的的乱评比活动,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各级质监部门和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反映。 7、江苏名牌产品评价接受社会监督,评价过程的相关信息可从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jsqts.gov.cn)上查询。省名推委将设立专门的举报信箱,受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投诉。 本企业确认已经理解上述条款,并在申报江苏名牌产品过程中严格遵守。企业名称 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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