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创造工程院认为富有创造力企业的特征为: 1.以创造力推动企业自身发展,创造力是企业发展的引擎和核心竞争力;
2.企业创造力在为市场贡献新产品和服务项目、在提升民众生活素质和产业链升级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甚至关键性作用;
3.富有创造力的企业,其利润的主要来源为创新,而非政策、资源消耗、权力或者非竞争而来的市场主导地位;
4.富有创造力的企业在推动社会科技发展和文化蓬勃发展进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5.富有创造力的企业同时也是富有责任感的企业。
具有创造力企业的外部评价指标为:
1.活跃的专利或版权等知识产权申请登记单位;
2.为满足市场需要持续推出具有革新意义的新产品和新服务;
3.产品和服务的科技水平与技术含量领先于同行;
4.依靠强大的创造力取得市场优势地位;
5.自觉守法经营和承担社会责任感。
各指标权重均为20%,按5分制评分。
拟于2007年元月29日召开第二届中国管理大会的研讨主题是“卓越之道:责任与创造”,采用国际创造工程院的外部评价指标系统编制的我国第一份企业创造力榜单将在会上隆重发布。